1、捐赠协议复印件;
2、奖(助)学金、奖教金管理办法复印件;
3、评审结果最终名单(根据管理办法提供评委签字或会议记录)、网站公示信息截图;
4、奖(助)学金、奖教金费用发放单(经费本选择:214-DF2140);若无收入发放权限,请联系基金会办公室李老师(84399521);
5、以上材料均为两份。
材料先交到基金会办公室(行政南楼A209)刘老师处审核,待基金会领导签字完成后,携带全部材料到计财与国有资产处A106陈会计处报销。
备注:如果单笔支出超过10万元(包括10万元),还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大额资金付款审批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