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设会计、出纳各1人。
一、会计职责
1.拟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;
2.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会计;
3.编制基金会上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本年度经费收支计划:
4.编制基金会财务会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,编制基金会年度财产清册;
5.根据章程规定,按照理事会决议要求,合法、安全、高效地运作资金,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;
6.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;
7.配合做好基金会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实施的定期审计、年检和评估工作。
二、出纳职责
1.负责基金会日常出纳工作。办理各类捐赠款(物)的托收手续,做好每一笔款项的存款和转账等工作;做到账目清楚、准确无误,保证各笔资金和各项基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;保证各类基金会计档案合法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;
2.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;
3.配合做好基金会接受上级管理部门实施的定期审计、年检和评估工作。